(吉隆坡19日訊)許多已婚男人進行性行為時,都不愛戴安全套!
吉隆坡愛滋支援服務社主席鄒旭雲指出,根據瞭解,不少男性結婚后,都不會穿戴安全套進行性行為。
“男人進行性行為時不戴安全套,可能與生理及心理需求有關。
“我也想套用皮膚和性病專家拿督劉明德醫生的一句話:沒理由沖涼要穿雨衣,來為這情況作解釋。”
鄒旭雲針對衛生部數據顯示,全國染上愛滋病病毒的1萬3600名女性當中,已婚婦女佔了8160人或60%,主要是因行房時丈夫未戴安全套,而受感染,接受《中國報》詢及時,發表談話。
擔心妻子起疑
他說,已婚婦女會感染愛滋病,其中原因包括:被感染愛滋病的丈夫傳染、婦女在婚前已感染愛滋病。
“有些已婚婦女婚前已感染愛滋病,但不知情,以為被丈夫傳染;婦女會感染愛滋病的其他原因,也可能跟從事的職業有關。”
鄒旭雲指出,感染愛滋病婦女,不一定是家庭主婦,有些都是職業婦女。
他補充,有些已婚男性都會有婚外情或一夜情,這是男性感染愛滋病的其中原因。
“已婚男性有婚外情及一夜情經驗,這是相當普遍情況,尤其是常需要應酬的男性,喝酒后有一夜情並不出奇。”
鄒氏說,有些已婚男性與其他女性有性經驗后,明白自己可能感染愛滋病的可能性,但回家與妻子進行性行為時,仍不願戴安全套。
“他們習慣不戴安全套,擔心偶爾戴安全套,令妻子起疑。”
鄒旭雲也勸告得知感染愛滋病的男女,必須在進行性行為時使用安全套,以免讓伴侶受感染。
他說,每年聖誕節這浪漫節日,不少男女喜歡把自己當成“禮物”送給伴侶,這些男女須做好安全措施,以免后悔莫及。
回教徒婚前愛滋檢驗
違反人權應再檢討
馬來西亞愛滋病理事會和myPlus認為,回教局強制推行回教徒婚前愛滋病檢驗計劃“弊多于利”,因此要求政府重新檢討。
他們認為,此計劃歧視和違反人權,以及侵犯個人隱私和自主權。
馬來西亞愛滋病理事會主席阿蒂芭博士今日發表文告說,在決定檢驗前,當局應考慮3C標準,即:同意(consent)、輔導(counselling)和保密(confidentially)。
他強調,柔佛在2001年推出此計劃時,曾受到婦女組織、衛生部和醫藥協會抨擊,但這回要在全國推行計劃前,當局也未向愛滋病組織或婦女提出諮詢。
阿蒂芭博士說,雖然其他種族未硬性規定要參與,但現有條例允許醫藥或宗教人員,把病情知會病患的另一伴或家人。
他指出,所有愛滋病檢驗呈陽性者,有必要接受專業醫藥人員輔導和協助通知病人家屬,強制性規定知會家人之舉,將會讓更多人拒絕接受檢驗。
此外,他們也認同回教局的保證,即一旦準新人被發現患有愛滋病,而另一伴仍同意繼續婚禮,婚禮便能繼續進行,這是為了確保愛滋病患結婚權益,但檢驗必須出于志願。
擁有數個性伴侶
卻不願定期檢驗
國內許多擁有數個性伴侶的男女,都不會定時進行愛滋病抗體檢驗,因為大家對感染愛滋病的認識仍不足。
不少男女認為,自己不會那么“幸運”感染愛滋病,一旦受勸前往檢驗時,也會猶豫不決,其中因素是由于害羞。
吉隆坡愛滋支援服務社主席鄒旭雲指出,不願意接受檢驗的其他原因,也包括他們不敢面對現實。
勿害羞拒檢驗
他接受《中國報》詢及時說,有些擁有不同性伴侶的男女,會質疑本身感染愛滋病的可能性,但也不願意接受檢驗。”
他說,可能有些會認為,驗或不驗,事實都無法改變,採取“等死”消極態度。
“其實,每名男女都不應有這種想法,應接受更多關于感染愛滋病的正確教育。
“我勸他們:在與固定性伴侶以外的伴侶進行性行為后,在3週的空窗期后,接受愛滋病抗體檢驗。”
鄒旭雲說,在性行為后的3週后檢驗,結果是沒有感染愛滋病都好,都不能太早下定論,而且必須在半年內再次接受檢驗。
“愛滋病病毒需要時間繁殖,有些人不會在3週內,就被驗出染上愛滋病。”
鄒氏也勸請未婚或已婚男女,不要對進行愛滋病抗體檢驗感到抗拒或害羞,因為任何病毒若能提早發現,就可及時接受治療。
“雖然感染愛滋病的事實無法改變,但及時發現可進行適當治療,延長壽命之余,也能繼續過正常人生活。”
鄒旭雲也說,許多醫院或診所都有提供驗血配套,此配套是可檢驗各種病症,包括愛滋病,價格約100令吉。
“普通驗血收費約30至40令吉,所以若不好意思開口驗愛滋病,可選擇驗各種病的驗血配套。”
丹州大部分愛滋病患
仍會選擇結婚
丹州衛生局主任麗拉妮蘭透露,該州內有許多愛滋病檢驗呈陽性的人士,依然選擇結婚。
她指出,今年州內接受愛滋病檢驗的準新人達2萬2000人,有38名準新人的愛滋病檢驗呈陽性,其中30人依然成婚,8人取消婚禮。
她說,該局不鼓勵愛滋病檢驗呈陽性者結婚,因為當中有很高的風險,惟該局只能告知他們當中的高風險,結不結婚由他們自行決定。
“即使他們了解有風險,但大部分人士還是選擇結婚。
Tuesday, May 11, 2010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